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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推出规范化服务标准

1998-05-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建设部在近日召开的推广行业规范化服务座谈会上宣布,将在本行业的城市供水设施维修和房地产物业管理上推广规范化服务,希望得到公众的监督和支持。

城市供水设施维修规范化服务标准是:1、小修24小时修复,大漏应立即止水,连续修理;2、管网施工要文明,施工完毕要料净、场地清;3、需断水修复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工作;4、维修中,不得刁难、要挟用户。

房地产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是:1、接到住用户要求维修电话或报单,应立即做好登记工作;2、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对房屋小修等其他问题,应自报修时起三日内进行;3、维修人员态度要和蔼、礼貌,不得吃拿卡要;4、维修人员入户维修要便民不扰民,活完料净,场地清;5、凡属住用户自费的维修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或多收费;6、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由住用户对维修质量提出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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